中美协今年已发出15项国展通知结果直袭入会条件,快快行动吧

发表时间:2016/04/16 00:00:00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网  浏览次数: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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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协今年主办的国展颇多,截止4月上旬,已发出15项大型国展征稿通知。其中一季度13项,4月上旬又增加2项。入选前列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如果您不是中美协会员,请积极参展,争取今年入会;征稿初评不寄作品,只寄照片;初评选上参加复评再寄作品;终评落选作品退件,入选作品付高额收藏费;参展证实你的实力。这15项国展是:

1、“逐梦•威海卫”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2、“同心筑梦/第二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

3、翰墨青州•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4、“丝绸之路•翰墨通渭”首届中国画、油画作品展

5、纪念中国**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

6、“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 2016”展

7、“中国梦——实干兴邦”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

8、中国精神——第四届中国油画展(写实展)

9、2016“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

10、美丽中国梦•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11、中国美术家协会“翰墨青州•2016中国农民画作品展”

12、第七届北京双年展

13、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14、2016吴冠中艺术馆全国油画作品展

15、吉祥草原•丹青鹿城——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以下是每项国展征稿通知,为缩短文章长度(说明一下:文章超过2万字不能系统就不能发送了),本文删除了主办单位、组委会、评选委员、主办权等,反正您知道中美协参与主办就行(够权威吧!嘿嘿!),具体您可去中美协官网查看。 

 

1、“逐梦•威海卫”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

五、展出地点:威海佳润艺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其余16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2、入选作品前4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2、“同心筑梦/第二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10月

五、展出地点、规模:贵阳市宏立城世界文化艺术中心,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六、展览主题:

1、通过中国少数民族历史、风俗、生活、聚居地等特色题材,表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主题,表达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美好愿景。

2、组委会特别推荐的“多彩贵州主题”选题(共推荐30个选题,作者自主选择创作,见附件)。

七、展览组织:

1、展览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2、《美术》杂志、中国美术家协会网及“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展讯、评选结果。

八、参展待遇:

1、该展将评选出入选作品300件,其中,中国画140件、油画140件,“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作品20件(中国画、油画均可)。

2、入选作品的作者均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3、入选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其中,中国画140件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2万元/件,油画140件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5万元/件,获“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的20件作品,收藏费/税前20万元/件。

4、获“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 的20件作品,还将参加贵州省《多彩贵州美术、书法“双百”创作工程》的总评,有机会获得5至20万元的创作经费(详见《美术》杂征稿公告或网上查询“多彩贵州美术、书法‘双百’创作工程 征稿通知”)。

5、画展将出版特16开画册(高290毫米×宽235毫米),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6、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对参加组委会特别推荐的“多彩贵州主题”选题创作、符合组委会要求的20件作品(中国画、油画均可),颁发“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证书。

7、复评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30天内退还作者。

九、投稿要求:

1、体裁:本届展览只展出中国画、油画两种体裁美术作品。

2、规格:中国画原作画芯要求180×97公分以上(横竖不限),油画原作画芯要求130×130公分以上(画芯横竖边线)。参加组委会特别推荐的“多彩贵州主题”选题创作的中国画、油画,原作画芯规格要求250×200公分以上(横竖不限)。

3、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原作规格、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入围者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及“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4、复评:初评入围者交送原作参加复评,作品需自行装裱、包装、托运(超大规格作品尽量以便于运输的组合构成方式完成)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标题、作品尺寸、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5、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6、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7、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8、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

十、初评作品照片交送时间、地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 北京市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712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收件人:魏溪 杨雷

选题咨询:组委会贵州省美协创作展览中心办公室,电话:0851-85945684

十一、复评作品原件交送时间、地址:

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快递或自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


3、翰墨青州•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28日至10月5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中晨(青州)国际文化艺术小镇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馨月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4、“丝绸之路•翰墨通渭”首届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 展出日期:2016年8月

五、 展出地点:甘肃省通渭悦心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20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胡颖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43        


5、纪念中国**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征 稿 通 知

四.展览日期:2016年6月17日

五.展览地点:中国国家博物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征集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展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所有展出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建党95周年以来,中国**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例如中国**成立、发展壮大的重要节点、事件为主题,进行历史题材创作。

2.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彩生活中汲取养分,以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描绘全党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中的壮阔画卷。

3.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5.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6.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综合类作品;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油画、版画、综合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征稿时间:

自征稿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中国美协大型活动部1716  邮编:100083

收件人:郭悦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6、“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2016”展览征稿通知

四、    展出日期:2016年6月8日—6月16日

五、    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40 件,入选作品 160 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同时认定优秀作品的作者可作为荣宝斋画廊挂单、签约画家的考察人选。

2.       优秀作品4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6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       投稿参展的中国画题材为人物、山水、花鸟,应为近5年来创作的代表性作品,应注重美学品味和艺术质量。,

2.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收件费。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初评不需邮寄评选费;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投稿展览作品画芯尺寸统一为6尺整张(180cm×96cm),横竖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审。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

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7、“中国梦——实干兴邦”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

五、展出地点:北京或深圳(待定)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3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的前10件由乙方收藏。收藏费:10万元/件(税后)。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投稿作者年龄要求为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作品应围绕“中国梦”的时代追求和“实干兴邦”的时代观念进行自由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如实填写《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至照片背面。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协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1、作品须自行装框。装框后画芯尺寸:不小于100cm×100cm,镜框外径:长宽不超过200cm×200cm。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粘贴《第五届全国(大芬)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

2、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邮编:518112  

收件人:刘颖琼

联系电话:0755—84730682,18033060881


8、中国精神——第四届中国油画展(写实展) 征稿通知

五、展览时间:2016年10月

展览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美术馆

巡回展览:2016年11月,山东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计划展出作品约230件。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1.特邀艺术家;

2.展览艺术委员会推荐艺术家。下载并填写附表一,连同作品照片寄到收件地址参加初评;

3.面向全国征稿海选。下载并填写附表二,连同作品照片寄到收件地址参加初评;

八、参展要求:

1.初评:每位作者最多送交3幅作品,照片尺寸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与画面相同)、画心尺寸(高×宽cm)、年代、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邮箱。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协网站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作品外框尺寸不超过高200×宽200cm。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3.所有作品一律退件,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办理到付,费用由本人承担。特邀艺术家作品邮寄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本次展览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者颁发证书。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文化艺术新街1704号中国油画院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王健13811119902,010-87739239

2016年2月


9、2016“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26日。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前100件入选作品由浦江县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其余10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16,邮编:100083      

收件人:逄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2016年3月


10、美丽中国梦 •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五、展出日期:2016年9月

六、展出地点:云南美术馆

七、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00件。

八、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2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其余8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2、入选作品的前20件收藏费为:15000元/件(税前)。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参展要求:

1. 本展览以“美丽中国梦·七彩云南情”为主题鼓励美术家们以云南的历史文化,多民族多元文化,自然风光和边疆团结稳定,社会繁荣发展的多样化题材结合自己的个人绘画风格创作出精品力作。展现立体多样的云南风貌。

2.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十、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一、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7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二、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  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11、中国美术家协会“翰墨青州•2016中国农民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中晨(青州)国际文化艺术小镇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约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500元/件。其他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为农民画艺术形式,内容要求注重思想性,基调积极向上,表现新时代的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作品要反应现实生活,富有感染力,能够充分体现民族文化内涵和农民画艺术的特色。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参展作品尺寸须为106×76cm(一开纸)以上,200×200cm以下。如被通知参加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截稿,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驼山路中国青州农民 画画院,邮编:262500

收件人:李杰

办公室电话:0536-3882026  3822358

电子邮箱:sdqzwl@163.com

12、2017·第七届北京双年展  

      二、展期、展地、作品件数

    展期:2017 年 9 月 24 日——10 月 15 日(暂定)

    展地:中国北京·中国美术馆

    展出作品约 600 件。

    部分国外作品计划赴深圳巡展。 

    三、展览主题

    主题:丝路与世界文明    

    四、参展艺术家与作品要求

北京双年展参展作品来自世界五大洲,遴选各参展国具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展览以绘画和雕塑作品为主,也吸纳一定数量的影像及装置类作品。

1、北京双年展的国内外参评作品由特邀和自由投稿两部分组成:特邀中外作品由策划委员会确定;自由投稿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征集。

2、参评作品应为近 5 年来创作的,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如入选作品已被代理或收藏,由作者负责与代理或收藏方进行具体沟通。如沟通未果,导致 无法来京展览,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者不得擅自更换入选作品,更换作 品需经策委会通过,策委会有权拒绝作者更换作品参展的要求。

    3、绘画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 1.2m×1.2m(含画框), 不 大 于 3.0m×3.0m(含画框);雕塑类作品原则上最小体积为 0.5m3(长、宽、高尺寸相加不小于 1.5m),最大体积为 2m3( 长、宽、高尺寸相加不大于6m),单件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要超过 150kg,各部分需衔接牢固,整体不褪色、不变形、质地结实。其他形式的作品视具体情况而定,所有作品的展示形式需适应场馆布展的可操作性。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在 2017 年 7 月前与组委会联系。

    4、组委会有权拒绝与作品信息表所填不符,超尺寸及重量,有噪音,霉变, 散发有害气体,漏液,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和场馆有危害的作品原件展出。

    5、已入选作品一旦被发现涉及有关历史遗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任何时候都有权立即取消其在该展中的入选、展览及出版、参会等所有资格。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五、参展办法及有关日程安排

    1、每位作者提交 3 件以内作品的图像资料供策委会评选,并须填写统一制定的参展作者登记表及作品信息表,表格可从北京双年展网站(网址见“十二、联 系方式”)下载或从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免费领取(咨询电话见“十二、联系方式”)。

    表格填写务必清楚,不漏项,所有内容除签名外需全部电脑填写后打印,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

    作者登记表请附2寸彩色个人照片 2 张及同版电子版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需能满足印刷需要(不小于1兆)。

    2、2016年12月25日之前将亲笔签名的表格及所提交作品的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2 寸,雕塑作品每件应配不同视角的照片3张,照片背面应注明相关信息: 作者、题目、尺寸、材质等,组装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装图)、光盘(作者照片不小于 1 兆,作品电子版照片不小于4兆)寄到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地址见“十二、联系方式”),供策委会评选。请留好快递单号,方便查询。

    所有参选资料一律不退。

    3、无须交纳报名及参展费等任何费用。

    4、2017年3月底,评委会依据作品照片对所有报送作品稿件进行评选,履行完有关外事报批手续后,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双年展官方网站公布,同时,组委会将向入选作者寄发入选通知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向境外入选艺术家代表寄发邀请函等。

5、组委会保留以下权利:自由展示特邀及入选作品,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该照片,公开免费使用作者署在报名表及网站上的个人信息,用于展览的国内外宣传、画册等公开出版。 

    六、参展作品装裱、包装、运输与保险

    1、组委会负担境外参展作品的往返运费,国内参展作品组委会只负担退件费用。

    2、绘画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其中油画作品如有外框须坚固牢靠,作品内外框上不应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版画及水彩画、粉画作品的镜框不应使用玻璃镜面, 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板;雕塑作品如对展台有特殊要求,请作者自行准备; 其它媒介的参展作品另议。

    3、国内外入选作品往返运输中的投保费由参展作者自行承担,作品在展览期间的保险由组委会统一投保。

    4、组委会以网站公告和邮件形式及时告知境外作者已确定承运的运输代理公司。运输代理公司安排其工作人员及时跟境外作者取得联系。2017年5 月31日之前,境外作者须按要求将参展作品包装好置于熏蒸后的包装箱中交给组委会指定 的运输代理,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为了作品入境能顺利清关, 境外入选作品如使用原木作为包装材料(包括所有用于包装作品的材料,如包装箱,垫木,楔子等),需要对原木材料进行熏蒸处理,并至少在材料两面打上本国 IPPC(国 际保护植物公约组织)标识。包装费作者自理,运输代理不负责上门取件。

    2017 年8月31日之前,国内作者须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寄至组委会指定地点, 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须是“门”到“门”的运输性质,作者自行承担作品来京运费,回程运费由组委会承担。

    入选作者需按照入选通知将对应一致的作品按时起运或交给运输代理,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接收。如入选作品不能按时交给代理或运至组委会指定地点,组委会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入选作品被作者自行运至组委会或展场的,组委会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代管、退件等任何义务。

    5、所有参展作品(含特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或在自行运输过程中使作品受损,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展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国外入选作品未通过指定运输代理而送至组委会的,组委会不负责退件,确需组委会退件的,需在2017年9月1日前与组委会商议。

     七、作品集及宣传品

    1、作品集:彩色精印 635mm×965mm,1/16。除所有参展作品外,还将收入作者简介、作品说明等文字内容。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两本。

2、导览册、贴心手册。 3、彩色海报。 4、开幕式及研讨会请柬。 

    八、研讨会

1、展览开幕后举办为期 1 天的中英文同声传译国际研讨会。

2、邀请策划委员和中外参展者及国内外有影响的批评家、策展人、学者等参加。

3、议题围绕展览主题确定, 具体内容待定。

4、2017年7月15日前,入选展览的艺术家应将对研讨会的回执反馈组委会,以便确定主旨发言代表及来京参会人员。组织者负担入选展览及研讨会的国外艺术家在京约4天的食宿及交通费,如确需家属随行,其签证手续及一切费用自理。 

    九、捐赠作品:

组委会接受无偿自由捐赠,艺术家如自愿捐赠参展作品,请在作品登记表最后一栏标注并签名,捐赠作品需为参展作品原件,组委会将向捐赠艺术家颁发收 藏证书,并在适当时候举办捐赠作品展。 

    十、证书

组委会将分别颁发入选及收藏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 32 号楼 B 座 1701 室中国美协北京双年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86-10-59759382 59759381 59759383

传 真:86-10-59759381

网 址:www.bjbiennale.com.cn(中英文)

电子信箱:bjbiennale@163.com     


13、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6月30日

五、展出地点:东营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30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5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14、2016吴冠中艺术馆全国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吴冠中艺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8月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15、吉祥草原•丹青鹿城——201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

五、展出地点:包头市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苏鸣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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